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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品纱销售

文/ 发布于2023-11-28浏览次数:3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ZHINK-SD-001

    2、项目名称: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品纱销售

    3、项目地点: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西路58号

    4、项目概况: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部分纱线,本次拟招标供应商进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法人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未被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30日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联系下方电话获取招标文件。

四、电子投标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125日 24:00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12 6日 上午9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6日 上午 10点

    2、开标地点: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6会议室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杨娟   电话:13561111271   邮箱:yangjuan@zhinkxc.cc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西路58号

八、其他事项说明招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九、其他

    1、本投标邀请以招标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告。

    2、本次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隶属于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正凯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纱线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民营企业。公司紧紧围绕“品质为先、持续创新、快速反应”的经营理念和“立足国内、辐射全球”的战略定位,以产品创新和产品服务相结合,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产品远销日本、韩国、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等亚欧国家,目前已成为全球一线知名纺织企业的战略供货商。

    本次招标项目为对外公开招标成品纱线销售,条件如下:

第三章 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内容见包1-投标文件。

第四章 开标

一、评标: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及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二、评标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选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具体要求对参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最多为2人。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章 中标通知

一、人公示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通知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章 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给予5000元赔偿。

    本次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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